从业经历 | |||||||||||
罗辑律师2003年迄今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1999--2003年北京市正平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1995--199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任反贪总局局长;1990--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委员、党组成员;控告申诉检察厅厅长、贪污贿赂检察厅厅长、中国检察出版社社长;1983--1990年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 检察长。罗律师为刑事领域专家,本站友情协作律师。 | |||||||||||
主要业绩 | |||||||||||
罗辑律师在检察工作中,直接组织承办了近百起大案要案。其中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案、北京市人大副主任铁英案、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黄继诚案、广东人大副主任欧阳德案、海南人大副主任韦泽芳案以及周北方案、陈小同案等,均在国内外引起重大反响。其组织复查的原绥化军分区司令员李仲玉申诉40余年的杀人案,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原判,李仲玉被改判无罪;原嘉庆市委书记庄洪泽申诉案被撤案平反无罪;泰国商人吴贤成等人诈骗案被撤案无罪释放。河南安阳红旗村100余人集体进京控告申诉案,因告状被判刑的三农民被改判无罪,而农民控告被安阳市某些领导庇护的村干部最终被绳之以法。这些案件的办理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伸张了正义,得到了当时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罗辑律师勤奋严谨、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广泛的好评,曾荣立一等功,受到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美国新闻电视台、CNN、《半月谈》新闻人物栏目等数十家媒体的采访报道。其领导主持的单位和部门多次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两次被中央有关部门评为全国的先进基层单位。 1999年罗辑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先后代理全国各地近三十个省市300余起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为深圳华为、新疆德隆、河南鑫苑(中国)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南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发银行河南分行、广东惠州佳丽化工有限公司、航天长峰、辽宁天玺集团、北京中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黔西南州簸箕田煤矿等二十余家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其代理的刑事案件,河南鹤壁催宗超挪用公款申诉案,香港富凯华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学森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江西朱承峰涉嫌诈骗案,通过调查论证均以无罪改判或无罪释放。其代理的民事案件,据部分标的额较大的案件统计,共为河南鑫苑公司、东方资产公司、北京海菲泰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建安总公司、广西燕京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亿5千余万元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