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侵占北京邮电大学拥有产权的北京市西城区安康胡同9号院5号房,并私自搭建和装修,曹小明律师、阎玉律师接受北京邮电大学委托,起诉邓某、阎某、张某某,要求侵权人腾退安康胡同9号院5号房及其私自搭建部分,并且支付侵占期间使用费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过现场勘查、举证质证,开庭审理,2022年6月6日做出(2021)京0102民初22719号民事判决,支持了北京邮电大学两项诉讼请求。邓某不服,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邓某上诉事实与理由不成立,于2022年9月30日做出(2022)京02民终7964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邮电大学终审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