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涿州盛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飞公司)名下位于涿州市范阳路黄金地段的2000多平方米商业地产被江西抚州临川区法院查封。盛飞公司从未与江西抚州地区任何公司和个人有过业务往来,曹律师接受委托后展开调查,发现江西萍乡付某某向江西抚州临川万某某一天内出借6000万元人民币,借期10天。借期一到,付某某就毫不迟疑向抚州临川区法院申请支付令,万某某对支付令完全认可。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人万某某告诉执行法官其没有钱,但其购买了河北肃宁中国银行一笔不良贷款价值6000万元。该不良贷款担保人河北盛飞公司有房产,于是出现盛飞公司黄金地段商业地产被查封一幕。
曹律师实地调查还发现:一天内出借6000万元人民币给万某某的付某某是个老实巴交农民,其在厦门某公司做保洁员。一天内借款6000万元的万某某开一个破捷达车。种种迹象显示该起民间借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曹律师根据调查资料撰写长篇举报信,向最高人民法院举报厦门某公司涉嫌虚假诉讼争夺管辖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盛飞公司举报材料转到江西省检察院,江西省检察院指令抚州市检察院展开调查。抚州市检察院调查后确认该案是虚假诉讼。抚州市检察院依法向临川区法院发检察建议,临川区法院通过审判委员会撤销已经生效的虚假案件裁决。
虚假案件撤销后,江西临川法院解除了对河北盛飞公司查封,但河北肃宁法院续封了盛飞公司上述房产,价值4000余万元。厦门卓信诚公司通过一系列债权转让取得该案债权,并且向河北肃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曹律师作为被执行人河北盛飞公司代理人与申请人厦门卓信诚公司展开激烈攻防。2018年5月河北盛飞公司与厦门卓信诚公司在肃宁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盛飞公司一次性支付厦门卓信诚公司150万元人民币,厦门卓信诚公司放弃其他债权。盛飞公司被查封房产得以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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