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济源市王屋山某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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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乙方):北京市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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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乙方用于经营综合性商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1.1甲方同意将位于 河南 省 济源 市(区) 济水大街 31X 号 某家居广场 物业、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以下简称“本合同租赁物”)(附件1—图纸标明租赁区的四至范围)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经营综合性商场。
1.2本合同租赁物房屋产权证:__________________(附件2)
土地使用证: (附件3)
1.3租赁标的物计费面积为 21000 平方米。
租赁标的物租金 0.4 元/天/平米。第 四 个租赁年度开始,按原租金标准的105%进行计租,且乙方同意此后每三年递增 5 %,缴付方式按季度缴付。
鉴于租赁物已经抵押给银行,根据我国《担保法》甲方将租赁物出租乙方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甲方负责提供银行同意租赁物对外出租的承诺函,并保证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于本合同,即抵押权人对该租赁物拍卖变卖处置不影响乙方使用本租赁物,抵押权人应提供书面承诺,甲方如不能在本合同签署前提供抵押权人承诺,本合同不生效,签订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并要求甲方退回费用并赔偿损失。
1.4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租赁期限为15(壹拾伍)年,合同起止时间从: 2016 年 1 月 1 日到 2030 年 12 月 31 日。
1.5鉴于甲方营业期限到2016年终止,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前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将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署前变更营业期限本合同不生效,如已经签订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回费用并赔偿损失。
1.6 甲方提供 15 (大写:壹拾伍 )个月免租期,经双方协商履行方式为2016年6个月,2017年6个月,2018年3个月。在筹备期间,甲方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水电等费用。
第二条 租赁物业交付标准:
1
2
1.
2.
2.1.物业双回路供电(甲方供电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以及配电设备及照明系统(包含应急照明)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2.物业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消防设备设施(包含中控室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3.物业按行业标准给排水系统、排风排烟(包含补新风)系统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具备使用合格证。
2.4.物业空调设备设施(供暖、制冷)齐全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具备使用合格证。
2.5.物业客梯、货梯设备设施完好(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具备使用合格证)并能够正常使用。
2.6.物业内监控、广播、网络设施设备以及外立面大屏幕完好满足正常使用。
2.7.物业内地砖、墙面、吊顶补新验收,拆除原遗留的旧隔断。
2.8.物业外立面整理一新。
2.9.要求规划出属于物业的具体停车位及数量。
2.10.物业产权清晰无纠纷。
2.11接收物业确认书
第三条 租金付款方式
3.1租金付款明细:
第一年度:
租金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2016年6个月租金人民币 153.3 万元(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叁仟元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伍拾叁万叁仟元整。
第二期支付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壹佰万元整。
第二年度:
租金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2017年6个月租金人民币153.3万元(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叁仟元整),支付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前,后6个月为免租期。
第三年度:
租金支付:2018年度租金共计人民币:2299500元(大写:贰佰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付(大写:伍拾柒万肆仟捌佰柒拾伍元整),支付时间为每季度首月5日前。
第四至六年度:
第四年度开始全年租金均为人民币 3219300元(大写:叁佰贰拾壹万玖仟叁佰元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付(捌拾万肆仟捌百贰拾伍元整),支付时间为每季度首月5日前。
第七至九年度:
第七年度在第六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后全年租金均为人民币3380265元(大写:叁佰叁拾捌万零贰佰陆拾伍元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付(大写:捌拾肆万伍仟零陆拾陆元整),支付时间为每季度首月5日前。
第十至十二年度:
第十年度在第九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后全年租金均为人民币3549278元(大写:叁佰伍拾肆万玖仟贰佰柒拾捌元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付(大写:捌拾捌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支付时间为每季度首月5日前。
第十三至十五年度:
第十三年度在第十二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后全年租金均为人民币3726742元(大写:叁佰柒拾贰万陆仟柒佰肆拾贰元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付(大写:玖拾叁万壹仟陆佰捌拾伍元整)。
注:上述费用缴纳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3.2 乙方承租的经营区域内的水、电、气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按该水、电、气表的计量数字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缴纳,如需向甲方交纳,甲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单价以同期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公布的单价为准,甲方不加收其他费用。
3.3乙方缴纳租金时,甲方在收取租金后,保证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乙方有权相对延期支付下季度租金,直至甲方提供正式发票为止。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应按当季度租金的日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4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项目以外的费用。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产权清晰无争议,并无债权债务纠纷,并有权出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任何产权方面的变动均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如有变动必须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甲方保证不因租赁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产权变动以及其它纠纷,影响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经营使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物被查封、扣押且实质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乙方已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包含已付定金、租金、装修费用,装修费用以乙方与施工方签订的装修金额为标的)并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承担因解除合同甲方的任何损失。
4.1.2甲方有权按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甲方自行承担租赁物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租赁登记管理费、印花税等。甲方需无偿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如未能达到税务机关或政府部门认可的发票,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除上述损失。
4.1.3租赁期内,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4.1.4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同意乙方可从应付的租金中扣除。
4.1.5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排风系统、排烟系统主机及主管道的质量安全及使用年限到期更换。
4.2乙方权利和义务
4.2.1乙方为项目承租方,有权指定其下属公司或合作方作为本项目的经营主体。
4.2.2乙方保证租赁物的用途为商业零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2.3 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如不能按时缴纳,每天按所欠费用的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逾期三个月,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2.4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主要结构和功能、不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商场柜台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乙方如确需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需在方案交甲方审查批准后实施。
4.2.5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添加其他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产权归乙方所有。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
4.2.6承租期内,乙方有权整体或分层转租物业,有权将商场的专柜、商铺、展台等租赁给第三方使用。乙方保证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甲方不因该租赁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
4.2.7运营期间乙方承租区域的安保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发生盗抢或顾客摔伤致残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的赔偿及法律责任(甲方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4.2.8承租期内,租赁物产生的水、电、取暖、制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29 承租期内,由于市场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时,乙方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撤场,甲方应予以同意并给予积极配合,且乙方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如延迟交付租赁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按时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年租金的5%,同时延长相同延误时间的免租期。
5.2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须赔偿守约方第一年度全额租金。
第六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但未使用的租金。乙方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承诺不以恶意停水停电、围困堵门等手段施压,以防止发生冲突,导致事件升级。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9.2 合同到期后终止上述权利和义务。
9.3 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需提前90天向甲方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后30天内答复。
第十条 其它
10.1本合同一式六份, 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因济水大道318号物业租赁合同纠纷,甲方与原物业使用方现尚属于诉讼中;但甲方完全可以保证乙方本合同权利不会因此受到实质影响,否则依照本合同约定甲方承担乙方全部损失,包括租金、装修费用(以乙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及第三方损失。
合同附件目录
附件 1: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
附件 2:租赁房屋产权证。
附件 3:土地使用权证。
附件 4:租赁物附属设备明细。
附件 5:附属场地及分界图。
附件 6:店招、广告位置图。
附件 7:自动扶梯、货梯年检合格证明。
附件 8: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年检合格证明。
附件9: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10:租赁区域电路工程图。
附件11:给排水系统图。
附件12:外立面效果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