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6)皖16刑初33号
公诉机关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爱云,男,汉族,1971年12月18日出生于安徽省利辛县,初中文化,农民,住利辛县。因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于2016年2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利辛县看守所。
辩护人刘晓荭,安徽香樟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亳检刑诉【2016】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爱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于2016年6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葛某、杨某1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爱云及其辩护人刘晓荭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爱云因琐事欲对王某2及其家人进行报复。2016年2月14日晚,王爱云将带有毒鼠强的“马大姐传统椰子糖”糖果,扔至王某2家大门北侧庄内的南北土路路边。次日早晨,被害人王某1用该糖果后死亡。
公诉机关针对上述事实,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勘验、检查、辨认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王爱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处罚。
被告人王爱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辩护人提出:起诉书指控王爱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有误,王爱云的行为应以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请求法院对王爱云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爱云系利辛县王市镇高寨村王老庄村民,因其儿子王奇乐与同村村民王某2的孙子孙女多次发生纠纷,且作为生产队长的王某2欲取消其低保,遂起意对王某2及其家人进行报复。2016年2月14日晚,王爱云将事先准备的带有毒鼠强的“马大姐传统椰子糖”糖果,扔至王某2家大门北侧庄内的南北土路路边。次日早晨,被害人王龙飞捡拾带有毒鼠强的糖果食用后死亡。经法医鉴定,王龙飞系毒鼠强中毒死亡。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现场勘验笔录、提取物证登记表、现场图及照片载明案发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物证提取情况。
2、提取笔录及照片载明:公安机关依法提取王爱云的十指指甲、血样、衣服;王爱云交给王爱俭的白色粉末状物等物品的情况。
3、指认笔录、现场图及照片载明王爱云指认作案现场的情况。
4、辨认笔录及照片载明王爱云辨认其投毒所用的同一样式的糖果及王龙飞尸体的情况。
5、(亳)公(司)鉴(理化)字【2016】25号、21号、35号、46号鉴定意见载明:在送检的王龙飞胃组织部分检出毒鼠强;在送检的王龙飞呕吐物、王龙飞家压水井旁提取的“马大姐”椰子糖及王爱云指甲、王龙飞指甲中均检出毒鼠强;在送检的王龙飞家压水井旁提取的“马大姐”传统椰子糖、庄内王某2家附近提取的半截白色“马大姐”传统椰子糖糖果纸、庄北侧沟坎内提取的白色“马大姐”传统椰子糖果纸、王某11家菜厨下方提取的白色粉末状物品中均检出毒鼠强。
6、(利)公(刑)鉴(尸)字【2016】4号关于王龙飞之死的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载明王龙飞系毒鼠强中毒死亡。
7、(亳)公(DNA)鉴字【2016】79号鉴定意见载明:公安机关在村内南北走向土路上提取的糖果内包装锡纸与死者王龙飞血样的STR分型相同,似然比为1.75×1018。王爱云为王奇乐的生物学父亲的亲权指数为5.45×105。
8、公物证鉴字【2016】549号物证鉴定意见载明在送检的糖纸上检验出王爱云基因型的情况。
9、户籍信息、发破案经过载明王爱云的身份及发破案情况。
10、证人王某3的证言:2016年2月15日7时许,王龙飞牵着狗出去玩,回到家后突然摔倒在地上,其试图将他扶起,但他起来后又倒在地上并且全身抽搐,嘴里吐沫。王爱俊的妻子将其堂哥王爱云叫来,后其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医生赶到后发现王龙飞已经死亡。
11、证人蒋某、王某4的证言:2016年2月15日8时许,他们看到王龙飞躺在地上,嘴里吐着血,全身抽搐。王龙飞精神有问题,平时好捡东西吃。王某4另证明王爱云与王某2因孩子在一起打闹的事产生过纠纷。
12、证人王某5、王某6的证言:2016年2月15日早晨,他们看到王龙飞牵着狗在王某2家附近玩,不久王龙飞死亡。
13、证人王某2的证言:2016年2月15日早晨,其听说王龙飞出事了,赶到后看到王龙飞躺在地上,王某3按着王龙飞的胸部,不久,王龙飞死亡。当日6时许,其在家附近的路上见有五六个糖果。其孙子文强和王爱云的儿子王奇乐曾打斗过。
14、证人郑某、王某7的证言:2016年2月25日早晨,他们听说王龙飞出事了,赶到后看到王龙飞躺在地上,不久,王龙飞死亡。他们均听王某2说早晨他在家北边看见几个糖果,后没有找到糖果。他们在家附近发现一张白色的糖纸,因担心糖纸有毒,郑某将该糖纸烧掉。郑某另证明其家和王爱云家因小孩打闹产生矛盾。
15、证人牛某的证言:案发一年前的一天,王某2带着王某3让其帮忙给王某3入低保,由于低保名额有限,其未同意。王某2让其把王爱云的低保去掉并把名额给王某3,其亦未同意。
16、证人王某8的证言:2016年2月15日早晨,其听说王龙飞死了,到现场后看到王龙飞躺在门口的地上。其和妻子马莉萍于春节前从苏州打工回到利辛,回来时其和马莉萍在苏州大润发超市购买了一些散装糖果,回到利辛后马莉萍曾将该糖果给王奇乐吃。
17、证人王某9的证言:2014年9月的一天,其发现自家装小麦的袋子被老鼠咬烂了,王爱云说帮其搞点老鼠药。二三天后,王爱云到其家给送的老鼠药,其给了王爱云5元。
18、证人王某10的证言:案发两三年前,王爱云找到其说家里有老鼠想从其处购买老鼠药,其找到老鼠药后把药放在纸里面交给王爱云。后王爱云交给其五元钱,其只留了一元钱。
19、证人王某11、杨某2的证言:2016年春节期间,他们回到利辛县王老庄王爱云家,次日准备离开时王爱云将用塑料袋子装着的白色东西放在他们三轮车上。回到家后,王爱云给王某11打电话让其把东西扔了,其没有扔。
20、证人金某的证言:2016年2月15日9时许,其和护士一起到利辛县王市镇王老庄出诊。患者当时躺在地上,身上盖着被子已经死亡。根据死者的情况,其推测死者系中毒死亡。
21、被告人王爱云供述:因其听王某3说王某2欲取消其低保,并且王某2的孙子经常欺负其儿子王奇乐,故其欲用粘有毒鼠强的糖果毒害王某2家人。2016年2月10日19时许,其从妻子带回家的糖果中拣出四颗糖,把糖纸拧开后用针管将热水喷洒在糖果上,后把毒鼠强撒在糖果上。接着,其用糖纸把糖果包装好后放在身上。同年2月14日20时许,其将带毒的糖果扔在马素兰家菜园西边的南北路上。次日7时许,王爱俊妻子叫其到王龙飞家,其到王龙飞家后看到王龙飞躺在地上,王某3正在对王龙飞进行抢救,其拨打了急救电话,医生过来后初诊判断王龙飞系中毒且已经死亡。其投放的毒鼠强系2015年从王某10处购买,投毒后其将剩余的毒鼠强交给王振检。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爱云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辩护人所提王爱云的行为应定性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辩护意见,经查,王爱云将对人体生命健康具有严重危害的毒鼠强投放在不特定多数人通行的道路上,希望王某2家人见到后食用并因此被害,其行为显系故意犯罪,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王爱云所犯罪行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系民间引发,被告人王爱云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处如下:
一、被告人王爱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扣押在案的含有毒鼠强的白色粉末等物品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 判 长 罗 炜
审 判 员 杜 奇
人民陪审员 孙玉杰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张皓源
附:相关法律条文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