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在线
一、 遵化市公安局不适宜管辖本案
二、 李文杰等人没有回避,受理案件、决定立案是根本性的错误
三、 康立文坚守土地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合法行为,警方立扰乱秩序治安案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 警方现场没有实施治安传唤的行政行为
杨长春录音来自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李长青00:0002:27
五、 康立文没有实施妨害公务(传唤)的行为,无证据证明现场存在现实危险
六、 警方属于滥用职权违规参与征地拆迁
七、 遵化市政府未遵守净地出让的规定,出让涉案土地给开发商的行为违法无效,是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八、 开发商背信弃义是本案发生的直接原因
九、 康立文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