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经历 | |||||||||
曹波律师,中共党员,祖籍山东,1976年生,先后就读于菏泽学院法律系、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修民商法),199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法律,一步一个脚印,对法律的理解、钻研更为深刻、系统。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曾任曹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2004年起在北京执业,现为北京安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刑事法律服务。 | |||||||||
服务经验 | |||||||||
1.张宪东等集资诈骗案二审,北京市高院刑事判决书(2018)京刑终228号 2.吕锬与谢萍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案,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京民申2809号 3.胡元元等返还原物纠纷案二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3民终14920号 4.罗丹与罗农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3民终3845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