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刘某某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温莎KTV将受害人赵某某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北京朝阳看守所。刘某某父母积极与受害人协商赔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款项共计1000000元人民币,刘某某父母已代其支付完毕赔偿款。
受害人认为刘某某的行为虽然造成身体伤害,但刘某某均能认识到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赔偿款项已履行完毕,受害人对致害人刘某某行为已经谅解,且该案为可以自诉轻微刑事案件,为此请求司法免予对刘某某刑事责任追究。
此 致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受害人(签名):
2021年2月 日
附:1、赔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