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某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某某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七年五月十五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福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人,独立董事1人,独立董事委托代理人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 | 《关于选举和更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内容:因甄平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且公司决定增加一名董事席位,公司董事会提名股东霍振祥先生、股东李自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选举。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变更为“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变更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 |
3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第一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变更为“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或者罢免。”变更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
4 |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上述1、2、3项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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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1.陈福 2.赵明
3.黄平 4.李青
5.甄平 6.董云
7. 卢灵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