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律师事务所 关于担任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使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律师在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时应承担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以下就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
一、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 1.防患于未然。常年法律顾问首要的和基本的作用即在于防患于未然,避免产生各种经济纠纷和发生不合法行为。 2.处理专业问题。当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经济纠纷时,积极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使经济纠纷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止公司经济利益遭到非法侵害。 3.促进公司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一方面将协助公司草拟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条例和法律文书,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将通过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提高公司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为管理工作规范化打下基础。 4.节约费用。本所顾问律师将通过参加谈判、审查重大经济合同、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预防各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从而使公司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达到节约费用的目的。
二、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本所律师将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摆在法律顾问工作的首要地位,尽职尽责地提供各项法律服务,防止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到不合法的侵害或损害。 2.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顾问律师的主要工作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预防纠纷的发生,二是正确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即“防”和“治”。在处理“防”与“治”的关系上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将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地进行专业判断,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标本兼治,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日常法律服务。 3.依法办事的原则。如上所述,顾问律师的首要工作即在于预防各类纠纷的产生,为公司的合法经营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因此,本所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保守秘密的原则。本所律师将严格保守秘密,非因法定事由,决不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因顾问工作而知悉、了解的公司商业秘密及公司内部事务,以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将在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的法律、政策之后,对企业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提出法律建议,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风险预测。本所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口头方式;一种是书面方式。 2. 为公司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书。本所律师将根据公司的要求,草拟、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书,包括经济合同、企业章程、公司管理规定等等。尤其是经济合同,本所律师将严格审查各项条款,维护公司利益。 3. 参与重大经济活动谈判。本所顾问律师将在谈判前做好准备工作,收集与谈判有关的法律、政策资料,草拟、审查谈判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制定谈判的方案。在谈判过程中,将及时向公司提出有关法律意见,协助办理好合同审批、抵押公证等手续。 4. 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公司在对内、对外活动中发生纠纷后,本所律师将作为公司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纠纷的解决有多种方式,本所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各方面的得失,协助公司选择最佳的纠纷解决方案。 5. 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要求,本所律师将根据公司要求,协助公司清理、审查、制定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如合同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守制度等。 6.协助公司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提高公司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的水平。 7.为公司的有关活动、文件、协议提供法律见证。依法出具法律见证书,保证有关活动、文件、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8.协助公司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通过清产核资,理顺公司与股东、公司内部各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为公司的发展夯实基础。 9.协助公司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发展的组织保障,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本所律师将协助公司制定资产重组方案、界定股权结构、确定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等,并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 10.协助公司进行资本运营,实施收购、兼并。资本运营是现代企业超常规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公司的资本运营中,本所律师将理顺公司与有关各方的法律关系,协助进行资信调查,为公司提供有关法律风险预测与分析。 11.协助办理工商登记、公证、抵押、信托、租赁等法律手续,为公司规范化运行服务。
四、邦盛律师事务所简介 本所是中国实施律师体制改革后,经司法部门批准于1993年1月创建的国内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是一家主要从事金融证券、国际贸易与投资、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公司破产与关闭、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等法律业务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 本所全体合伙人律师均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并汇聚了一批优秀的执业律师,实力雄厚。现有专兼职律师近50人,这些律师均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专业素质,其中数名律师曾在美国、加拿大、法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留学、考察,并在当地从事过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在长期的法律服务中,本所律师确立了“法律至上、客户至上、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以其谙熟的法律知识、精湛的业务技能、高度的敬业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国内外众多的工商企业、银行及知名人士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赞誉,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 在国际贸易与投资、金融、证券以及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等以及公司破产与关闭专业性极强的法律服务领域,成绩卓著。牢固地树立起“邦盛律师”的品牌。 此外,本所还与加拿大、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香港、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和法国巴黎设立了联络处,专门负责在北美大陆、欧洲大陆的联络及业务接待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
五、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表 担任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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