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武陵区人民法院法官向市救助站送达了判决书,常德市救助站正式成为4岁小智(化名)的监护人,小智生母王丽(化名)的监护权被撤销,至此,这场事关小智健康成长的大事终告一段落。
7月21日,本报以《母亲吸毒成瘾,监护持续缺位 4岁的小智该何去何从?》为题,报道了38岁的王丽沉溺吸毒,对亲生子小智疏于管教照顾。为确保小智的生存权、健康权、教育权,市救助站提请法院撤销小智母亲王丽的监护权,并积极争取小智的监护权。8月19日,武陵区人民法院以不公开的方 式,就市救助站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进行了审理。庭审时,王丽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王丽作为小智的法定监护人,长期吸毒多次被处罚未能有效戒毒,经常有将小智置于无人看管状态等行为,已经符合《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法院可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同时,因小智62岁的 外公王鹏(化名)无固定收入,身患疾病,且明确表示不愿担任小智的监护人,而小智从2014年7月开始,长期接受市救助站的救助和照顾,市救助站也多次表 示愿意担任小智的监护人。据此,法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作出如上判决。
“当然,这并不等于王丽彻底失去了孩子的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她可在法定时间内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市救助站站长卞德荣谈起小智案感触 颇深,他说这是我市第一起申请撤销亲生母亲监护权的案例,在全省也很有可能是首例。“风险和担心肯定会有的,但是为了孩子,我们下了很大的决心。”卞德荣 表示,接下来,救助站将从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对小智的后续照顾。“每逢节假日,我们会把小智从幼儿园接回来,24小时陪伴,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暖。”
相关链接——
此案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根据法律规定,王丽可从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之日起3个月至1年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并应当提交可恢复资格的相关证据。